稅務籌劃思路個人從被投資企業獲得股息總是以投資者的身份出現,如果個人以被投資公司員工的身份出現,則可以從該公司領取工資。 領取工資一方面相當于從被投資企業領取了股息,另一方面該工資還可以在公司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予以扣除。 個人創辦餐飲企業可以采取上述方式進行納稅籌劃。 稅務籌劃案例王先生開辦了一家餐飲有限責任公司,2019年度可以從該公司獲得100萬元的股息。王先生并未在該公司任職,也未從該公司領取工資。 王先生獲得該股息將要繳納萬元的個人所得稅,稅后純所得為80萬元。王先生應當如何進行納稅籌劃? 籌劃方案王先生可以考慮在該公司擔任名譽總經理,負責公司的整體發展規劃。每年從該公司領取工資48萬元,年終領取獎金30萬元。 由于該公司多開支了78萬元的工資,因此,可供分配的稅后股息將降低: 100-78×75%=41.5(萬元)。 王先生全年工資應當繳納所得稅: (48-6)×25%-3192=7.308(萬元); 年終獎金應納稅額: 30×20%-1.692=4.308(萬元); 取得股息應納稅額: 4.5×20%=8.3(萬元); 合計應納稅額: 7.308+4.308+83=19.916(萬元); 稅后所得: 78+41.5-19.916=99584(萬元)。 經過稅務規劃,王先生多獲得稅后純所得19.584萬元。 文章來源:稅收洼地 精彩回顧 有問題請聯系沙師弟 |